跨国婚姻怎么办?
跨国婚姻,三思而后行。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的几项规定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3)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
A 本人的户籍证明;
B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 人姓名、爱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爱质、申请与何人 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
A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B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C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 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A 本人所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B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C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 姓名、爱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4)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A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B 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5)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1个月内 办好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6)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2.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结婚规定
(1)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 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面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国内公民
A 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B 所在工作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华侨
A 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B 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 人无配偶证明。
港澳同胞
A 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B 我司法行证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确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 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C 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我驻港澳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港九工会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澳门工会 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的会员,持所在机构或社团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可免 交A、B项规定的证明。
此外,华侨、港澳同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须持在国外和港澳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或原驻地、原工作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市、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的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3)对于来自和我无外交关系国家(地区)的华侨同国内公民之间申请结婚登记的,须持有经华侨居 住国(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并经与我国和华侨居住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无 配偶证明;取得上述证明确有困难的,根据其国内原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后所出 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以及本人出具无配偶的书面 声明,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后,可予以结婚登记。
(4)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所要了解的情况,必须如实提供。故意隐瞒事实或伪 造证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情节严重的,提请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所使用的结婚申请书和结婚证,均须贴 有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离婚证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在办 理婚姻登记时,应收取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有关国家对结婚条件的规定
结婚是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成夫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要符合法定的最低婚龄。各国的规定差距较大,如英国规定男女均16岁;法国规定男18岁,女 15岁;日本规定男18岁,女16岁;意大利规定男16岁,女14岁;西班牙规定男14岁,女12岁; 美国各州规定不相同,男为15到21岁,女为14到18岁;俄罗斯规定男女均18岁。
(2)大多数国家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同意。有些国家规定,未成年人结婚时,还须得到父母同 意。
(3)多数国家均禁止直系血亲结婚,但对于旁系血亲通婚的限制各国规定宽严不一。日本规定,三 代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美国规定,兄弟姐妹间,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 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
(4)多数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数国家允许有的宗教教徒之间实行一夫多妻制。
(5)禁止患某种疾病的人结婚。法国规定,未婚夫妻有精神病时,其父母等亲属有权对婚姻提出异 议。瑞士禁止癫痫病人结婚。
参考文献:
跨国婚姻需要怎样的条件?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详解一:登记部门
对于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话,有专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所以这对异国夫妻要结婚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按本国的婚姻法中的规定来办理,这个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台同胞等等;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详解二:登记材料
1、港澳台同胞,中国公民与港澳台同胞结婚也属于涉外婚姻,再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本人的身份证明,本人无配偶证明,当事人双方没有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华侨,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相关部门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和三代以内没有血亲关系的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居住国的公证机关或者领事馆来出具才具有法律效应;
3、外国人,作为临时来华居住的外国人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相关部门权威机关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和无近亲关系的证明,如果连续在华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还要持有外国人居留证才能办理;
4、婚检材料,涉外婚姻的对象不管是谁都要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所许可的医院进行婚检,在申请登记的时候要提交这一检查证明。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详解三:登记审查
当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给出的材料及证明进行审查、核实,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个月,对于核实好,符合结婚条件的涉外婚姻,就可以通知当事人来领取结婚证。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详解四:登记领证
当民政局发出领证通知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必须要在三个月内亲自到申请登记的民政局去领取结婚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一般这个时间是不能延期的,特殊情况外延期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关于跨国婚姻,跨国婚姻好吗?
我觉得还是因人而异吧 首先要看你能不能适应国外生活 其次就是 对方的生活习惯你能否接受
另外 你的家庭允不允许你有一段跨国婚姻 有些父母会比较排外 也有些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离自己太远 如果条件允许 又没有对象的话 不妨去国际婚介了解一下 我知道有家信誉还不错的 叫情缘园
祝你好运